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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7 (第3/4页)
她沿着血迹,找到了躲在灌木里瑟瑟发抖,满嘴是血的小狗。她还小,盛富同情心。看得手都在抖,但是羊乳凑到小狗嘴边,它又吃不了。宜宁急得不知道如何是好。祖母不喜欢小狗,嫌它们掉毛弄得到处都是。家里的姐妹因此连只猫都不敢养。她又不受大人宠爱,没人会纵她宠溺她养这些,不敢抱回去,就拿把小瓷勺喂它。 当时他在顺德知府府上做客,看到她跪在石子路上喂小狗,静静地看了很久。 知府的儿子跟他说:“陆四,你看什么呢!” 他一个侯府庶子,在侯府里活得低调。侯夫人是个厉害的,斗得几个庶子不能冒头,他母亲原就是侯夫人的贴身丫头,生了他之后根本不敢亲近。他一个人长得跟野狗似的,小时候兄长欺辱,还要笑着讨好他。到外面却是人人尊敬,没得敢冒犯他的。摸爬滚打地活大了,如今看到她喂小狗,有种奇怪的乐趣。 “管得多!”他站起身,“我今天不去走马了,你自己去。” 知府公子喊他他也没听见,他走出去,轻手轻脚地站在罗宜宁身后,俯身跟她说:“你再喂它,它也会死的。” 宜宁被他吓了一跳,手里的勺子就不小心碰到了小狗的嘴,小狗疼得呜了一声。 她有些怒了问:“你这人,吓人做什么!” 陆嘉学觉得自己就像引诱小孩一样,笑着逗她:“它嘴巴都烂了,你不给它包扎,再喂它也会死的。你是不是笨啊?” 陌生男子华服锦袍,一看就是非富即贵,就算不是知府的公子也是贵客。但是说话太不客气,可她也开罪不起。宜宁不想理会他,抱着小狗起身,准备要换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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