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警途1993_第三百四十九章 零口供结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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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九章 零口供结案 (第2/5页)

程说道:“不招就不招吧,案子继续办,以后不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了。把这个情况和看守所说一下,两个破罐子破摔的人,别再出什么事儿。”

    那零口供定案,对嫌疑人有影响吗?

    有,而且非常大!

    中国的所有酌定的宽大处理,都有一个前提,前提就是“认罪悔罪”。没有这个,除非是未成年人,否则任何宽大都和你无关。其实这个道理非常简单,你都不认罪,也不后悔,法律凭什么要对你网开一面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都知道,一些涉财犯罪,还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案子。律师总是把“真诚道歉,积极赔偿”挂在嘴边上,就差没把这八个字打印出来粘审判长眼镜上了。为什么?因为这确实是可以宽大的,因为这个真诚道歉,积极赔偿是认罪悔罪的一种表现!

    还有坦白从宽,其实也是认罪悔罪的一种表现,积极检举立功,还是!

    要是嫌疑人进了看守所之后,一直一言不发,其实对于刑警们来说,除了感觉没有“拿下”嫌疑人有点郁闷,破案的难度增加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影响。有你的口供结案拿奖金补休假,没有你的口供照样结案拿奖金补休假,而且在年终总结的时候没准还能加上一句,某某案件嫌疑人拒不交待的不利情况下,零口供结案。

    但是对于嫌疑人影响就太大了!

    先说在看守所,其实看守所有三个职能,第一个是羁押职能,这个不多说。第二个是思想改造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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