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警途1993_第三百二十三章 经典辩护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百二十三章 经典辩护 (第3/6页)

!”wap..OrG

    柳鹏程和刘主任送大爷一样把这位送走了。这位在长三角一带名气太大了,那气场刚刚的,直到姜正国的奔驰600开出了分局大门,柳鹏程和刘主任才一齐长长出了口气。

    柳鹏程是那种什么事情都善于和别人分享的人,在姜正国给他下了“律考最后通牒”的当天,他就打发小杨去赶紧报个自考,法律大专就行!你总不能当一辈子司机吧!

    两人人啃法律书不比一个人强多了?

    两个月之后,胡家义案在平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平洲市人民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姜正国作为被告人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公诉人意见:1、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抢劫杀人案,造成两死一重伤,主管恶性极大,应当严惩。

    2、亲侄子杀死了自己的叔叔,婶子的母亲,重伤自己的亲婶子。影响极其恶劣,有悖公序良俗。

    3、被告人犯罪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没有自首情节,也没有立功情节。应该从严判处。

    柳鹏程心里叹了口气,检察官几乎把这起案件被告人胡家义的“软肋”都说全了,三条意见如同三把钢刀,直插死xue啊!

    然后是辩护人发言,姜正国的第一条辩护意见就让柳鹏程拍案叫绝。

    1、检察院对这起案件定性错误,这不是入室抢劫案,这是故意杀人案和盗窃案!为什么呢?因为被告人尽管拎着斧子,但是并不是杀被害人的,更不是去抢劫的!而是和被害人去讲理的。这点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陈玲的证词都可以证明,是和被害人发生严重争吵之后才产生了故意杀人的故意。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激情杀人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