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警途1993_第三百三十章 合法审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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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章 合法审讯 (第3/5页)



    董菲菲是个聪明的女人,坚决不开口,开口就说冤枉,就是说自己和老公要开车出门,半路找个地方方便。

    结果不到二十分钟,柳鹏程进来了。拿来了一份口供:“董菲菲,你老公已经全招了,你嘴硬没有任何意义,我们现在可以零口供定你的罪!”

    董菲菲依旧不说话,他认为柳鹏程在诈她,别说是他,就是罗兴都认为柳鹏程在诈她,因为董菲菲的老公一看就是个不老实的,在警察的眼皮底下都打着逃跑的主意,这人能好审?二十分钟,也就是记录的时间吧,就是上手段,也没有这么快的啊!

    那么,柳鹏程上手段了吗?没有,柳局是老老实实按照流程,法律和规定审的。

    不知道这位读者同志在看法制栏目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凡是涉及到警察正规审讯的镜头的时候,嫌疑人坐的椅子都是一样的。嫌疑人的双手用铁箍扣在椅子的扶手上,双脚也是用铁箍铐在椅子的前腿上,但是双脚并不能着地。

    这个椅子叫审讯椅,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制式的。甚至我们在一些镜头中还可以看到嫌疑人用双手扶着扶手接受审讯的镜头。那个铁箍并不会影响嫌疑人的手脚血液流通,甚至如果嫌疑人不乱动,都不会碰到嫌疑人。这种椅子,一方面保证了嫌疑人的相关权利,另一方面也最大程度保障了审讯人的安全。因为双手是扣在扶手上的,双脚又不能着地,所以,也借不上力,是非常安全的。

    当然,这是审讯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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