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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英俊公子哥 (第2/4页)
好,因为百姓在他们眼中只是待宰羔羊,谋利工具而已,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王弃之看着这身名贵衣服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不穿!” 这次鲁敬之并没有妥协,命令道:“你必须穿,因为这是任务需要。” 若是放到以前,就王弃之那臭脾气不会妥协,可经历了这么多他也成长了不少,因为他现在不是孤零零一个人,为了家人和朋友必须改变自己,否则被人识破身份,不仅对言儿和卿儿姐,而且对整个解烦营都有不利影响,只得将这这身衣服接了过来。 王弃之刚换好衣服,言儿和卿儿走了进来,二人开始给他梳妆打扮,既然是官宦子弟,就得有官宦子弟的样子,若是还像以前那般土了吧唧的模样,让人一瞧岂不露馅了。 二女给王弃之整理好衣服,再将一头长发梳妆打扮好后别上一只玉簪,这家伙仿佛换了一个样子,眉宇间透露着那股英气,以及那深邃的眼神让人仿佛要深陷其中,穿上这一身衣服,简直就是一枚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这副模样的王弃之看的二女直咽口水,她们怎么就没发现这家伙怎么就这般好看。 这也不怪他们,要怪就怪王弃之不爱打扮,整天就爱朴素灰色衣衫,或者用一根布条绑住头发,一忙了连头发都来不及打理,就这等打扮,就算再英俊的男子也会黯然失色。 除了衣服和打扮外,王弃之能变得如此英俊还有一个原因,他的肤色由原来的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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