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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汪汪汪!(舔脚/脚垫/犬化/吃口水/舔脚上的牛奶) (第6/8页)
人的脚踝,又抬头用脑袋蹭主人的膝盖,满是忠犬依恋主人的既视感。 明焕抬手挥退了其余五人,伸手抚摸沈均毛茸茸的头发。 “汪。”沈均回应。 主人要他当小狗的时候,他是绝对不能说人话的。 明焕说:“重新给你买了个狗盆,明天应该就到了。” “汪汪。”沈均双手交叠趴在地上,真跟乖巧的大型犬似的,用脸轻轻蹭主人的脚面,表示听懂了。 沈均之前的狗盆被主人砸了,他还以为这辈子不能再用狗盆在主人身边吃饭了,主人还愿意再让他当跟在身后的小狗,沈均不知道这是这两天第几次感叹主人真好了。 明焕在上面用早餐,沈均趴在下面想为主人做点什么,试探性地伸出舌尖一截,舔上主人的脚背。见主人没有制止,反而直接脱鞋,将贵足放在拖鞋上给他舔,沈均欢喜得亲了一口。 明焕又将另一只脚的拖鞋踢了,抬脚踩在沈均肩头,权当给自己找了脚垫。 ——乖狗的早餐开始了。 明焕的脚很精致美观,应该说,明焕整个人都是极为美观的,连脚都彰显着一种高贵冷艳不容侵犯的感觉。 整体弧线流畅,色泽白皙健康,仔细看还能瞧见脚背皮肤下的青色血管脉络,脚趾的长度适中,指甲一尘不染,呈清透的粉色,十足养尊处优、未经风霜的造物。 沈均又舔又亲,从脚背到脚侧,从脚趾到每一个脚趾缝都仔仔细细地舔舐,像在品尝这世间最美味的珍馐,忘却了俗世之中的烦恼。他只是一条狗,只需要为主人服务,逗主人开心,供主人驱使。 舔完一只脚,沈均又伸出狗爪子恭恭敬敬地将另一只贵族从肩上捧下来舔舐,将另一只脚也舔了个遍。 沈均舔得开心极了,不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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