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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第2/3页)
板上。 他很可能是个跨国走私犯,登船时身上带了价值千万的钻石原石。后来劫匪来劫船了,他不想交出钻石,干脆就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大概以为只要对方找不到钻就会放过他吧! 队长一边说着,一边在照片旁写下了走私、携带钻石原石等关键词。 像20号这样的走私犯,多半是惯犯了。 一个海警补充道:他们一般都有相熟的船只和私港,往返多次之后,被船员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一点都不奇怪。 没错! 队长表示同意,手指在白板的焦尸照片上戳了两下,这人,20号,在人前露财了,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他说着,拿出了7号死者的遗体照,用磁吸固定在了20号死者的下方。 这人名叫huell dantes, 苏禄国人,多次出入濠镜,目前有证据相信他是个赌徒。 队长在照片旁边写上了dantes的全名和国籍,我们高度怀疑他是劫匪在船上的内应。 众人听得都很认真。 不过匪徒显然没打算分他一杯羹,而且可能因为没找到钻石,或者出于某种恶趣味的心态,他们将dantes和其他被害人一起扔进了鱼舱里,看着他被愤怒的人们群殴致死。 啧,真是没人性! 一个警察没忍住感叹出声。 黑吃黑的劫匪,可不讲什么人性! 队长目光扫过众人,神色严肃地提醒道:他们杀了三十一个人! 所有人顿时心中一凛。 如此丧心病狂的大案在国内实属罕见,敢眼不眨心不跳杀了那么多人,还放火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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