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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替嫁夫郎后 第124节 (第4/6页)
所以真的过目不忘? 居然有这本事呢?也太厉害了吧? 这本事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还是都有? 楚年没深究,但从心里为江自流感到高兴。 不过,就算江自流是能过目不忘的天才,这该用笔墨纸砚也得用啊,读书人刚需的东西,怎么可以省? 楚年又不是没受过教育的人,知道古代的科举考试不仅仅是考已有的死记硬背的东西,更多考的还是考生自己的思想。 否则,要真是靠死记硬背就行,科举也不至于那么难考,哪用得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光是靠死记硬背就能考进去一大批了不是? 不用说,江自流肯定是心疼钱。 楚年笑了笑。 也罢,他不跟江自流多做争论了,反正打定了主意会买,到时候直接买就是了。 但夸还是要夸的。 楚年最不吝啬的就是彩虹夸夸,对于江自流,更是如此。 笑得眉眼弯弯,楚年去拉江自流的手,夸赞他说:“阿流真厉害!” 拉到江自流的手,江自流食指上还留有水迹,指腹湿漉漉的,楚年摸着上去,拇指蹭到他指腹上,不轻不重地一刮,把那点子水给刮掉了。 刮完了水,又顺着往上,摸到骨节上。 江自流手指修长而瘦,骨节突出着,就像竹子一样漂亮。 楚年忍不住多摸了几下,还捏在手里玩。 他想,这手好看成这样,不执笔都可惜了。 其实真要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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