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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阳鸟 第283节 (第8/9页)
采用舆论攻势,试图利用法外之地对执法者造成压力。也因如此,原本不明真相的网友们,通过各种匿名账号的爆料逐渐了解十三年前案件发生的始末。 有些人认为,虽然郗晨三人是被迫走上绝路才犯案,但绑架本来就是重罪,何况在绑架中人质意外身亡,就算不是绑匪动手,也是因为绑架而导致的,这就属于故意杀人罪。 也有些人提出质疑,要让绑架罪的性质变成故意杀人罪,就要先证明受害者是被绑匪故意杀害。可现在张大丰和周长生的案子不满足这个条件,故意杀人罪实在牵强。 至于绑架罪的定论,虽然郗晨三人和周长生有过使用暴力、麻醉药物的方式来作案,但他们没有勒索财物,只是想拿回被人勒索的照片和视频,这最多只能算非法拘禁吧? 至于拘禁期间不慎导致张大丰死亡,也不是她们希望发生的,是不是定性为故意伤害或是过失伤害比较妥当? 类似这样的争议还有很多,网友们吵得不可开交,并且乐此不疲地寻找对方“辩友”的漏洞,利用法条各种反驳。 当然,这些讨论不只专案小组在关注,和这个案子有关的其他人,比如姚珹、周淮、余钺,以及郗晨三人背后的律师也都在讨论研究。 从量刑角度上看,郗晨和辛念占据的优势是自首情节,且两人一直在默默收集靳寻的犯罪证据,而戚晚则有精神分裂症“护体”。 但从社会影响上看,“黎湘”作为公众人物,年少时犯下命案,而后又一直以健康的荧幕形象示人,这个案子也因为她的公众身份而引起轰动,确实造成不良影响。 再者,这个案子是由郗晨而起,提出对张大丰下手的人也是她,除非在案件当中发生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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