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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驭妖血契。 (第2/4页)
鲜血篆刻,黑雾萦绕,隐隐散发着各种鬼哭狼嚎之声。 其内容就是一份契书,契书的开头,是大量看不懂的符号和纹路,中间部分,是条条框框的各种规则,最下方则是两个硕大的云篆,左边一个是“妖”字,右边一个是“人”字,两字周围是一圈圈玄妙的阵法纹路。 裴凌将契书看完,契书的规则,大概便是修士和妖兽双方建立血契,修士为主,妖兽为仆。 血契期间,妖兽不得违背主人的任何意志,不得伤害主人,不得损害主人的利益,不得对主人产生异心,不得私吞任何战利品,妖兽的一切都属于主人,主人的一切还是主人的…… 妖兽只要违背其中任何一条,一身精魄和妖力,皆为契书抽取,补主人神魂之用;主人若是违背……好吧,主人除了每年得为妖兽提供一滴精血为血食外,没有任何限制。 如果连这都不愿意,惩罚则是下一年,提供两滴精血……倘若在血契的十年期间,主人都没有给予妖兽任何精血,那么到了时候,妖兽可以得到十块下品灵石作为补偿。 裴凌仔仔细细的看了两遍契书内容,确认自己没看错:是的,如果主人心狠一点的话,一头筑基期妖兽,辛辛苦苦勤勤恳恳服役十年,酬劳可能只有区区十块下品灵石。 更可怕的是,契书中间还有练气九层的目力都差点没看清楚的一行小字,表示如果妖兽在十年之中死去,那么其rou身精血魂魄,都归主人所有,作为不能继续伺候主人的补偿。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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