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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恼羞成怒的凶手对侦探下手了! (第5/6页)
安忠敬愣住:“那是丽娘的日录?” “很明显。” 李彦让康猛取出已经被列为证据的日录,翻开第一页,再翻到最后一页:“这是你的第三个破绽,你看看这两页字,发现了吗,字迹没有变化!” 丽娘终于变色。 其他人思索片刻,也恍然大悟。 伏哥是个马球手,他努力学文,想要改变自己的阶层,融入上流社会,这点可以理解。 但既然是练字,就有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 可这本日录的第一篇,字就已经很漂亮了。 那么请问,伏哥是什么时候开始练字的? 难不成在大唐收容大部分契丹人的河北营州,他就练成了这一手好字? “如果伏哥是个契丹贵族,他会写一手好字,是有可能的。” 李彦取出下一样证据,何竟从衙门调来的户籍:“但根据户籍来看,他并不是,只是一个逃民,入凉州后,贬为奴籍。” “而你丽娘,祖籍写的是并州,但我从你嘴里,听不到半点并州口音,凉州口音倒是很标准。” “你不能把祖籍写在这里,因为身份上会出纰漏,只有选个远的地方,才不容易被查。” 说到这里,李彦笑了笑:“当然,你现在也可以用一嘴标准的并州话,来反驳我!” 丽娘闭着嘴,一言不发,袖口微微拂动。 “当然,最大的破绽,还是那个得胜结!” 李彦见她不说话,双手背后,开始踱步,自顾自的说下去。 怪不得狄仁杰喜欢长篇大论,这种将凶手驳斥到哑口无言的感觉,真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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