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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6章 各有胸怀 (第3/5页)
停住,深深地注视了丁浩一眼,问道:“甚么东西?” “家母的卖身契!” 丁庭训的腰板儿一下子挺了起来,随即他便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又慢慢坐了回去:“杨氏的卖身契?嗯……你要她的卖身契,是何用意?” 丁浩微躬的腰杆儿渐渐挺直,眉宇之间一片肃然:“丁浩想给母亲挣一个清清白白的身份,以尽人子之道,如此而已,并无甚么用意。” 在宋以前,家仆就是家奴,是家主的私有财产,虽然若是做出杖杀奴婢一类的事情官府仍要究办,比如大唐著名的女冠名妓鱼玄机打死了丫环,同样也是重罪。不过除了杀伤人命这样的大事,家主对奴仆的处置权非常广泛。 而且即便杖杀奴婢,一般也是大城大阜的官府才会去管,山野乡村,大家大族只依宗法就可随意处治犯了族规的人,更别提豪门大户打死奴婢了。只要没人告发,民不举,官不究,官府才懒得计较。豪门大族在地方上的势力如同土皇上,真要打死个奴婢,又有谁敢去告发?所以家奴实际上是连人身保障都没有的。 到了宋朝,朝廷已有明令颁布,聘用的奴仆,是佣而非奴。佣是职业,身份虽也低贱,却和奴完全不同。佣比奴拥有更大的人身权利,可以合则来不合则去,只要你有本事,可以科举、可以做官,并不计较你为仆的经历。佣虽然还是和现代的受雇佣者无法相比,不过比起以前的家奴已是天壤之别。 不过由于大宋刚刚立国不久,正处于新旧两制的交替时期,因此奴与仆尚处于并存阶段,还有许多大户人家拥有大量的家奴。这些旧制遗留下的家奴,不受新律的保护,所以不要说平民,就是家仆,对家奴也有些轻鄙。奴,是屈辱低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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