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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穿成和亲公主后 第104节 (第3/7页)
兔子,说是当宠物养着的,特别有意思。” “宠物?什么是宠物?” “这个我知道!就是中原好多有钱人家,养些小动物,不为吃,就当小东西取乐的。” “阿里哲家也没有钱啊……” “害,管他有没有钱呢,赶明儿我要捉只鸟来当宠物。” 还是过了好些天后,明窈才从宁湘那里听了这事,难怪她这些日子总在族里看见鸟儿兔子,原来是这么回事。 一时间,族里掀起一阵宠物热。 大到小牛犊,小到一只白蚂蚁,当然最受欢迎的还是温顺的兔子。 大人们尚且收敛着,小孩儿以有宠为荣,出门一定要带着家里的小宠物,连地都舍不得它们下,偏要抱在怀里。 就连狄霄都带回来一只小白狼,推给明窈:“养着玩吧。” “这可是狼呀。”明窈哭笑不得,摸着雪白小狼的背脊,整个掌心都是暖呼呼的,她心里喜欢,可理智又不敢真的留下。 狄霄说:“这是从野外发现了孤狼,只有四五个月大,我检查过了,狼群已经离开很久了,他是被落下的,后腿有一条受了伤,养着吧。” “从小养大的狼护主,当做保护你的也好。” 得了狄霄再三保证,明窈的戒心也渐渐退去,她本就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见它伤了腿,更是怜悯心大发。 就连晚上睡觉时,小狼都破例上了床,占了狄霄的一半位置。 他望着夹在他与明窈中间的小狼,忍不住反思,这只小白狼真的该带回来吗? 不知怎的,转天再去讲学时,明窈竟然也把小白狼幼崽带上了。 “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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