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70 (第3/4页)
案件里。 希望它还有升值的潜力。 顾青抱着这样的想法,在从宫中谢恩回来后,就开始更进一步的调查此案。 先前在陈州府时,因着还要护送李妃入汴梁城,再加上顾青并不愿意暴露他的身份,所以在邯琦坦白他弑父后,搁了两天就由陈州府知府接手此案。这其中留给顾青的时间虽短,可对顾青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差,他对徐泽潜伏在邯家的目的,有了大致的推论: 和邯家制造的民用武器有关。 详细来说就是邯家这三年来,锻造出来的民用武器除了售卖给陈州府的,兜售到外府或州的都只是个幌子,这部分该是都流向了同一人之手——邯家的账册表面上没什么大问题,可顾青在仔细核对后,就发现了其中的猫腻,那流向陈州府外的器械不仅每月的总数量保持不变,而且每个器械的种类数目也是固定不变的。又因为在记录上,它们是分别售往其他州府的,每个州府各有不同,邯家的账房就没有发现这其中的问题。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武器究竟到了谁的手中?对方又想要做什么? 先不说目前为止还不够得出结论的第一个问题,单就来说相对容易推测的第二个问题吧。之前也提起过律法规定中,像弓、箭、刀、楯、短矛等都是可私有的,只可私藏归可私藏,但它们虽不是律法中规定的兵器,可仍旧是属于武器类,自然是能用在上阵杀敌中的。 试问掩人耳目的囤积弓箭等武器,幕后之人是想要做什么呢? 想来可选的答案并不多。 首当其中的便是屯兵以造反。 当然了这只是其中一个,其他的可能性自然还有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