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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4/4页)
动了死者家属代表来和我们一起听取案件的前期汇报。令人吃惊的是,之前因为家属的不信任,他们甚至没有听取公安局关于此事的报告。 案件其实很简单。一名叫杜琪的20岁男孩,在程城大学上学,因为和女朋友分手,近一周来情绪极端低落,行为反常。前天晚上,也就是10月15日深夜2时,他独自一人离开学校,最后死于程河内。 15日下午,杜琪的尸体在河边被人发现,经过公安局的调查,确定死者系自杀。今天上午告知死者家属结论后,引起家属强烈不服。 “我觉得,你们是不是应该听一听公安局的说法有没有道理,再提问题?”我试探性地询问。 “我儿子14日晚上还给我打了电话,怎么可能会去自杀?胡扯淡!”一名中年女子哭喊着说。 “他给您打电话说了什么呢?”我问。 “没说什么,就问声好。” “你有没有察觉到他情绪的异样呢?” “没有!没有!”中年女子喊道。 “这样吧,我们还是先听听办案单位的意见吧。”我说,“您也需要冷静一下,再去思考这个问题。” “那我先来说说我们的意见吧。”程城市公安局年轻的分管局长赵大胆儿朗声说道,“第一,杜琪存在自杀的动机,经过调查,他在一个礼拜前和女友分手,一直情绪低落。第二,杜琪的死因经过尸体检验,确实是溺死。” “这个很重要。”我看了眼死者家属,插话道,“对于水中的死者,法医最重要的就是检验其具体死因,分辨系生前溺死还是死后被抛尸入水。因为生前溺死常见于意外和自杀,罕见于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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