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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哥结婚了,新娘竟是我自己? 第34节 (第3/8页)
教育和医疗并不发达。当地居民多数是土著,alpha大多就赶牛放马,或者在附近的镇上找个工作,omega也就在家相夫教子。 总体来说是个城市化不太严重、大家都很佛系的地方。 按照沈言原本的性格,他应该会选择去e国首都或者是一线繁华城市卷生卷死,接着大展宏图。但他被闻修然吓怕了,加上自己已经有了基本的生活费,就忍痛拒绝了美院的录取,跑到这么个鸟不拉屎到处是牛粪的地方躲着。 其实沈言也想过,是不是被闻修然养得有些犯懒,才想着躺平混日子。但倘若自己从小就有三千万,或许也不会这么努力挣钱了,只要不大手大脚,三千万足够过得很好。 想到这三千万的由来,沈言有些心虚地喝了口茶。 “这个地方就很好看啊,每年都有游客来。夏季刚过,漫山遍野都是绿的,雨后还可以采蘑菇,后面有一大片松树林,之前我还看到过黑背白肚的小松鼠。” 老板的话有些停不住,跟个销售一样介绍当地特色:“你看看那一窝小狗,就是我捡来的,每年都有牧民迁徙,留下一堆狗狗猫猫。我们这吃的东西也不错,本地产的rou和牛奶特别多,山上也有很多天然野菜,当地孩子都可健壮了。不过这边就是交通不发达,最近的集市也有百八十公里。要是没车,就得提前联系镇上的大巴,但人不够司机就不会发车。” “我建议你不如直接买个房,这边房租可贵,但是房价便宜。我这个带院子和门面也才三十多,如果旅游赶上旺季,一晚就三千块钱,可贵咯。” 沈言不住地点点头,盘算着在哪里买个带院子的小房子,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养几只小羊小马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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