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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贼心不死 (第2/7页)
,这法家的东西却是绝对不能搬上台面的,因此,儒才是基调,才是法的核心。 而儒家,重的是理,天理、国法、人情,三者必须统一,明天理、顺人情,这才是合格的法。一直以来的儒家之法,都要求执法者应天理顺民情,屈法而伸清,循经义而折罪,主要原则就是原心论罪,既主观上恶姓的有无和大小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也就是说,主观动机是好的,违法也无罪。主观动机是恶的,合法也诛杀,方可惩恶扬善。 因此自古以来才有许多貌似不合法,却被法律却允许的行为,比如同居相为隐(一家人里有人犯了罪,可以为他隐瞒,不必承担举告和举证责任,大逆之罪除外),子不言父过,存留养亲,五服定罪等等。这就是几千年来由天理国法人情三大要素构成的独特的中国法律,它乎寻常的稳定,直到大明这个时代,还从不曾有人把它打破。 而杨旭先占了理:私产是受包括的,禁止他人侵占;又占住了义,父母之庙堂受辱,为人子者自当洗雪,这是孝义。而杨氏族人所谓的索赔、挨打、受辱、耕牛被杀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是他们犯错在先,而且是触犯了大义之道才酿成的,因此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杨旭不应受惩。 这个辩论结果出来以前,王洪睿王大人已经写好了判词,他才不管那些人聒躁些甚么,徐增寿已经把皇太孙的那番仗义执言带到了,皇上说了,皇太孙的意思就是皇上的意思,那这就是皇帝的口谕了,你们怎么讨论那是你们的事,我老王就认准了一点:跟着上面走,绝对错不了! 所以夏浔的第二次升堂审讯,毫无意外的大获全胜。一直吵着自己被打脸的杨老爷子,上赶着凑上他的老脸,在朝野无数人关注之下,再一次被狠狠地掴了一记响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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