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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第2/8页)
将互争及他人田产房舍、妄作已业、或朦胧投献官豪势要之人、与者、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如系强占,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这位知县把一部大明律背得当真滚瓜烂熟,杨羽听到这里,已是冷汗涔涔而下。 夏浔视若无睹,又道:“学生再请教大人,孝道是常经还是权宜之计呢?” 吴县令脸色一正,勃然道:“你是读书人,这还需要问本官么?子曰: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仁之本也,教之所由也,三纲五常,莫不以此为本,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是施之于任何人而皆准的道理。不行孝道,与禽兽何异?” 夏浔拱手道:“学生受教,最后一个问题,大人以为,保护耕牛,这是权宜还是常经呢?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呢,还是人人地地都应遵循的呢?” “这个……” 吴县令终于知道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问下来,目的何在了?可他前两个问题已经答了,这个问题此时回避,未免也太明显了些。 所以吴县令迟疑了一下,缓缓答道:“朝廷下令保护耕牛,盖因农业是国家之根本,而耕牛是劳作之工具。但时地有差,自然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北方、西方草原大漠之地,其地不宜耕种,饲养牲畜为食其rou,这牛自是宰杀食用的。 又比如东方万里大海,渔民行舟海上,靠水吃水,自然也不以牛为重。又或以我中原之地,来曰或有更好的工具可代替牛耕,那也不必再保护耕牛,所以,它是权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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