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夜行_第187章 情与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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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7章 情与法 (第3/5页)

后于现实、并因为法律条文而产生不公平后果的时候,是僵硬地坚持法律至上,还是尽可能地进行变通弥补法律的不足?这是一个永远无法让所有人达成共识的问题,夏浔选择的是后者。

    他清楚地记得在他原来的时代曾经盛行一时的投机倒把罪:国企工程师应聘为私营企业明一件新产品、设计一套生产线,就成了投机倒把,被抓入狱;一个炒瓜子的,因为雇佣了工人,挣了钱,也成了投机倒把被抓进监狱;它是法律,但它是有缺陷的。按照法律至上者的逻辑,哪怕明知道那些所谓的犯罪份子很冤枉,在立法机构修正它之前也应该坚决执行,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是在投机倒把罪从相关法律规章中彻底删除之前十多年,许多地方政斧就已经开始动用权力干预司法,保护了大批所谓“投机倒把”的人,为社会的进步产生了积极作用。

    这条法律最终得以取消,未尝不是他们以实际行动让立法者认识到了它的不合时宜。你可以说它是人治,它是冒犯了法律的尊严,但它顺应了民意,本该由法律来产生的积极作用,在一定时期,法律却起到了负面的错误作用,这时候,有人站出来抵制了它,并最终促使了它的修订。

    夏浔没有能力取消连坐这样的法律,但他不认可连坐的合理姓,那么他有能力去解决的事情,他该不该去做呢?他这样做了,他找到按察使曹大人后,先讲了要去青州缉凶的事,曹大人自然满口答应,随后他就提到了刘玉珏的事,为了能说服曹大人,他将如此连坐的种种不妥之处不厌其烦地说了一遍。

    作为这个时代的执法者,曹大人并不理解夏浔所讲的那些大道理,连坐的做法从战国时就有了,从秦商鞅时起正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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