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案2_第 75 章 第七十五章 「蝶花美人图下」(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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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5 章 第七十五章 「蝶花美人图下」(一) (第12/37页)

知谦让,程柏道:“理应如此。”自举起另一盏,史都尉和白如依亦各自饮之。

    柳知凝视酒盏:“多谢大帅厚赐,下官却由此想到——这般连续杀人的案子,第一位受害人,往往尤为重要。惭愧下官当下仍未想出为何凶犯会挑她下手。”

    桂淳讲到这里,又顿了一下,感慨:“待后来结案的时候,卑职再回忆,真觉得先柳府君大人着实神了,一言点出此案的关键。”

    张屏听着,心中微微一动。

    多年前,在小茶楼中,他听说书的讲到此处,身边那人亦对他说——

    「仔细听这段,第一名女子这里藏着极关键的一根线,试试你能否发现。」

    *********

    本案被害的第一位女子,姓洪,名欣莲,二十三岁,明州越亭镇人士,十八岁嫁到明州钟家,已生一子。她遇害时,孩子才四岁。

    洪氏娘家在乡间颇有些田产,都租给别人耕种,阖家住在镇上,镇子街道上亦有几处房屋铺面,算得小富之家。洪氏的公公钟圭做点小生意,昔年到越亭镇谈买卖,租了洪家的房屋居住,偶感风寒,多得洪家关照。钟圭感激在心,发现这家的姑娘尚未许人,遂为儿子下聘,结成亲家。

    洪、钟两家皆忠厚本分,自家回忆加邻人作证,都说从未与人结过大怨。

    欣莲虽是娇养长大的女儿,性子却很和顺,说话慢声细语,很爱笑,心里从不存气,也不善与人斗嘴。家人都说,她若不高兴,便把身一转,不理惹她的人,跟她赔个不是,一哄就好。即使不哄她,过一时,顶多一晚上就完全消气。

    她嫁的是钟家长子伯康。婆婆高氏才四十多岁,内宅事务皆是高氏掌管。欣莲有点懒,素喜做甩手掌柜,婆婆让她学管家,每每念叨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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