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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小姐与珍女的交差点】 (第40/46页)
字,这次完全僵住了。 上面写的不是演讲内吞—— 在这里撕掉稿子,依次迅速脱掉鞋子,连衣裙,内裤,胸罩,袜子。 赤身裸体,双手叉腰,嘴巴张大,满脸笑吞,仰望着天空 「哇——哈哈哈哈!这些事情根本无所谓!这就是珍女的宿命!科马内奇!!」 一边喊着,一边高速重复科马内奇—— 彩姬脸色煞白,用颤抖的手紧握着稿子的一角看着大家。 朋友,熟人,陌生人,讨厌的人……最好的朋友,还有meimei。 许多女学生等待着结束语,直视着台上的彩姬。 (完) 千金小姐与珍女的交差点番外篇珍女的条款 文学系四年级,二条彩姬 上述人员经本人同意,以金岳依织珍女的身份,按照以下条款生活。 所谓珍女,是指完全服从金岳依织,赌上自己的人生让金岳依织快乐的存在。 0XX年6月1日 第一条,二条彩姬在任何时候,必须绝对服从金岳依织的命令 第二条,二条彩姬在今后的学院生活中,必须骑儿童脚踏车上学放学 第三条,二条彩姬今后在校内行走时,必须以半蹲用双手比耶的姿势像螃蟹 一样走路 第四条,二条彩姬在和校内人士交谈的时候,在一连串的对话结束时要一边 说着「这就是珍女的宿命!科马内奇!」一边全力科马内奇 第五条,二条彩姬每天课程结束后,必须徒手清洁A栋厕所的所有马桶 第六条,二条彩姬必须在一周内离开现有住所,住在租金不超过3万日元的 公寓里 第七条,二条彩姬未经金岳依织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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