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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破案的我,成了世界瑰宝 第142节 (第8/8页)
着深深的仇恨,不惜开膛破肚挖出内脏和zigong。 连环杀手使用的杀人手法,一般也较为固定,要么用刀要么枪。 偏偏这起案子的凶手很特别,他所选择的受害者有男有女,年龄也不一致,上到六十岁的老人,下到七八岁的儿童。警方简直不敢想象,如果真是同一个人所为,那对方的“猎杀范围”未免也太广了,男女老少不拘,似乎是机缘巧合遇到谁,谁就成了那个不幸被他选中的幸运儿! 主打一个随心所欲,不拘一格。 对方在杀人方式的选择上也是千奇百怪,使用过枪、用过刀具、木棍,有时直接赤手空拳去扼喉。 对方的偏好到底是什么?完全无法捉摸! 警方内部,fbi犯罪心理专家在侧写时也无比的谨慎,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次罪犯跟以往不一样,从未见过此种类型的凶手,我们不能用一般的逻辑去理解……” 后来长达四十年的落空,警察们知道了。 这果然不是一般的凶手。 在那个年代没有道路监控,dna技术不成熟,全靠血型、指纹和现场痕检,警方的破案基本流程:挖掘现场细节,努力推理分析,派出人手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者。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再去追踪嫌疑人轨迹。如果没有嫌疑人踪迹,那就请联邦调查局的专家针对现场进行一场犯罪侧写,描绘出嫌疑人画像。 如果有必要的话,警方还会向报纸和电视披露案件细节,希望有人能积极提供线索。 最理想的破案状态是什么? 案子发生了,一路追查真凶,就算情况再艰难或者偶尔陷入迷局,也很快能够峰回路转、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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