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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第3/4页)
篮球,大部分时候他会跟着去看他。他喜欢看他奔跑,看他投篮,看他在篮球场发光,看他做一切他喜欢做的事情。 他从一个普通观众,变成了特殊观众。 他似乎是以一个从未想过的身份,走到了江夕迟的身边。 男朋友—— 多么美好的字眼。 意识到这一点,朝珣总会时常觉得恍惚。 江夕迟甚至说要教他打篮球,他一个菜鸟,传球传不利索,又慢慢吞吞,难免被人嫌弃。 江夕迟的那几个球友,实在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一向冷淡除了打球几乎和他们没什么交集的江夕迟,会和一个娘娘腔走在一起。那个娘娘腔会像他女朋友一样来看他打球,给他递水,站在一旁球场外用一种类似爱慕的眼神,看着他,这让几个直男觉得很奇怪。更奇怪的是江夕迟似乎也不讨厌他,居然还带他一起打球。 他们不敢去问江夕迟,于是打完球跑来问朝珣:你怎么和他关系那么好?好像情侣啊。 朝珣支支吾吾半天,很多话堵在喉咙上上下下,他磕磕绊绊解释说自己是他新收的小弟。 然后那几个人哈哈大笑,说你当拍港片儿啊,还小弟。 朝珣于是低着头不说话了,他呆呆地看着自己那双灰色的运动鞋,沉默了很久,不知再说些什么,才能让他们感到不那么奇怪。 如果他是个女孩儿,或许一切会变得容易一些。 他可以牵着江夕迟的手,在街上光明正大的走,不必惧怕别人的眼光,也不必因这些无端的询问,徒增烦恼。 但他不是。 江夕迟在一旁咕咚咕咚喝着水,然后走过来,脸上没什么喜怒,拍了拍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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