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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他与前锁后塞的骑士们 (第11/11页)
牵引员不是很有经验,收下这个不要有心理压力,也许以后我有工作上的失职需要你体量也说不定哦?” 沉默着拿过糖葫芦,彭阳看着糖壳上折射出来的光,突然有些晃神,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吃甜食是什么时候了。 因为足够有天赋,所以彭阳对艰苦环境的适应能力其实很强,尤其这做的一切都正合他意:如此这般,就能更接近已经不再是人类的刘一漠更近一分。 但从小就含着金勺出生的彭阳少爷再是厉害,骨子里也还是感觉累了的。 作为一个喜欢干净、爱乱花钱买好吃的、只想暴露给刘一漠看、讨厌过劳的人,血仆教育基地的生活对他来说过于艰苦。 适应当下是他的天赋,讨厌现状是他的本能。 彭阳心情复杂地拿着草莓糖葫芦,看向小个子触手怪,正想道谢,所有的注意力突然被吸引了过去:他发现这位触手怪挂着金鱼纸袋的触须,颜色是一种十分通透的、渐变着的粉蓝色。 注意到他的视线,小个子触手怪像触电一般把触须收回袖子里去,再露出来时已经变成了一种淡淡的青色,然后不停流转着变色,就像Led灯一样,似乎是天生体色就会不停变化的品种。 彭阳眨眨眼睛,总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某种想法在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却抓不住。 挣扎着努力思考了半分钟,彭阳决定放弃,他露出一个十分标准的爽朗笑容,对着矮个子触手怪伸出手:“您好,我应该怎么称呼您呢?” 这个问题让小小的触手怪呆住了,他磕磕碰碰地说: “非、非要叫的话,你叫我,唔……” “叫我「第一幻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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