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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第3/4页)
。 冯意确实不安,他打小儿起,任性胡闹无法无天,什么坏事没干过?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安过。 从挂掉电话到他冒雨连夜开回鹏城,踏进任常新的房子,这段时间他的头脑几乎是一片空白,只充斥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妈地要是任常新敢和其他男人在一起,他非得弄死他!狠狠地弄死他! 他所有的情绪都陷入了某种狂躁,这种狂躁让他无法像以往那样沉静下来仔细思考。感情的风暴会让一个人的理智荡然无存,此刻的冯意只有一个强烈的念头,那就是任常新是他的,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是完全属于他一个人的!谁他妈都不能和他抢!谁敢抢他弄死谁! 在这种狂躁的情绪下,他完全失控,只知道一味用最强硬的姿态侵入欺辱任常新,让这个花心软弱的男人深刻明白,他必须只能是他的!如果他敢背叛他!他会弄死他!一定会弄死他! 当他检查完,没有发现什么不应该有的痕迹后,终于放下心。这个时候他才发现了任常新的异样。 这是个和平时完全不一样的任常新! 平时那个任常新拥有所有富二代纨绔子弟的弱点,性子软,依赖性强,胆子小,被他吓一下就能随便任由他摆布。 冯意之前也挺郁闷自己怎么会迷恋这么个货,不过他是个野兽直觉特别强的人,管他什么呢,既然迷恋了,那就占有了先。而且和任常新做他特别地爽,比起以前的那些女人他能得到更多的满足,他才不会傻逼似地为怎么能和男人在一起这种想法而纠结。 等这段迷恋期过了再说,到时候再将任常新甩掉,反正和男人一起他又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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