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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8 (第2/4页)
食的爱情。 这就是——我的朝! 朝不做盟主,就得另选他人,本应该在启尊与森林中选一个,可惜,‘凌骨宫’的案底不好,一半江湖,一半朝廷,弄得没一个人愿意信任他。而启尊虽说是启瑞拣来的孩子,但武功不凡,人缘也不错,候选机会非常大,可他却是禽兽的养子,谁愿意相信一个品行不好的父亲,会教育出个品格高尚的儿子?虽然我一直不懂启尊,也不想懂,但我真的讨厌他到此时仍旧挂着笑容,又是那该死的无懈可击!所以,我一定横插一杠子,不让他当盟主! 我建议:选盟主不应该只论拳脚,更应该是选出一位真正能为大家做实事,造福武林的人!一个人的拳脚再硬,也抵不过群殴,但一个人,若有足够的智慧,就可以将群殴变成群聊,感化那些有心向善的,扶持那些区域贫困的,修理那些冥顽不灵的,砍掉那些作恶多端的!塑造一个和平繁荣安定祥和的武林,需要的是一个颗智慧的头脑,而不是勇于斗狠的四肢! 一席感言下来,众人在沉寂过后,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声势震撼的大呼,让我当盟主! 我被吓了一跳,忙摇头摆手,急夸着秦庄主的气魄,江庄主的正直,韩庄主的谋略,桑庄主的稳重,没有一样我能比得了,我只想多留些时间和我的狐狸宝贝们亲亲我我抱抱摸摸噌噌嗯嗯唔唔,还是请大家令请高明吧…… 尽管我百般推迟,万般阻挠,但士气高涨,任我说破了口,就是一口咬定了我武林盟主的江湖地位,真让我复杂的感情无所适从啊…… 武林夺盟大会正式结束,我,了了,正式当上了我实个心不想当的武林盟主,烦躁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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