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57 (第3/4页)
法律顾问解释,按照法律都可以起诉,只是有的是对方不在乎名誉不计较,有的是希望借此炒作知名度,有的是顾及身份地位形象不能锱铢必较。 大冢钦三靠的就是名誉,名誉毁坏就是断其生路,他势必要拼死反击。 官司能打赢吗? 法律顾问认为这种名誉官司要打赢需要有确切的证据,比如床照,亲吻照,牵手照,最少也要有共同进入酒店的照片。 主编殷切的问光头记者:“你还有其他照片吗?” “没有。”光头记者道。 “滚!”主编暴怒。 律师安慰主编,100亿日元的赔偿是不可能的,即使官司输了,也不可能达到这个金额。 主编苦笑,外行就是外行,又不是专登花边新闻的小报,一旦被认为报道失实,报纸的名誉就毁于一旦,广告减少,购买者减少,整个报社陷入低迷。 该死的,就知道随意写一个法律界人士的花边不是这么容易的,当初真是被猪油蒙了心。 为今之计,只有努力找寻大冢钦三确实与女子是情人关系的证据。 “主编,快看我发给你的网址链接。”某个记者大喊。 网络上刊登了大冢钦三起诉某报社的全文,文章最后写道,一个二十年兢兢业业为不计较得失,倒贴钱为平民伸张正义的律师,为什么会被人恶意破坏声誉?写这篇文章的记者是抱着什么目的写的呢?是不是受到权贵指使,还是有经济利益关系?是不是权贵们消灭眼中钉大冢钦三的阴谋? 该篇文章得到了巨大的点击数和转载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